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来源:建建发〔2010〕133号 浏览次数:3501 发布时间: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延期换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换证对象
持有我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即将期满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以最先到期的资质时间为准,延期换证将对资质证书上所有资质进行统一换证。检测机构需提供所具备各项资质的所有材料。
二、延期换证的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期换证的检测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检测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二)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三)检测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无下列行为之一:
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2.转包检测业务的;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质证书的;
4.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5.出具错误的检测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主要检测仪器未经检定或超出检定周期以及功能损坏仍进行检测,情节较为严重的;
7.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8.未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9.聘用未取得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从事相关检测工作情节较严重的;
10.在检测工作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
11.有其他不良行为且已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三、办理资质延期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与所具备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五)办公和试验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所申请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 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和资料;
(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度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验,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验无误”印章;
四、延期换证工作程序
(一)检测企业申请
检测机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表》(附件),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延期申请,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交验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二)延期换证审批
1.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复核检测机构提交的证件、证明原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核对专用章,出具受理意见和核查意见,并在检测机构提交的《延期换证申请表》填写审查意见,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个季度受理一次资质延期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的第二个星期,受理地点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对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审查结果做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资质,重新换领资质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资质,将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秒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的检测
机构,仍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视为放弃延期换证,原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二)凡有效期满,不具备直接延期换证条件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按照新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程序、标准,对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重新核发企业资质。
(三)2006年4季度及2007年1、2季度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8月13日前申请延期。
(四)对准予资质延期的检测机构,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统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换领新的资质证书,资质延期后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应重新编号。
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延期申请表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 表 须 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第一至第七部分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四)与所具备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公和试验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所申请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和资料;
(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度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
五、表五、六、八、九按照所申请延期的资质项目每项填写一张,并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顺序装订。
六、本表可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应用A4型纸。
七、本表一式三份,省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机构此次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二、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 | 设立时间 | | |||||||||
机构地址及网址 | | |||||||||||
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 | Tel Fax E-mail | 邮政编码 | | |||||||||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 | 发证机关 | | |||||||||
注册资金 | | 经济性质 | | |||||||||
投资人(股东)及投资比例 | | |||||||||||
计量认证 证书号 | | 发证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技术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
企 业人 员状 况 | 在编人员总数 人 | 外聘人员 人 | 持证上岗人数 人 | |||||||||
技术人员总数 人 | 高级职称 人 | 中级职称 人 | ||||||||||
房 屋面 积 | 自有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 | 自有办公室面积 (平方米) | ||||||||||
租用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 | 租用办公室面积 (平方米) | |||||||||||
仪器设备 总台(套)数 | | 仪器设备固定 资产原值(万元) | | |||||||||
企业具备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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