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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2013年 关于2013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3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字号: 发布部门:|-工程处 浏览次数: 756发布时间:2013-12-13 文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促进检测行业发展,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委于20134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检测机构121家,签发整改通知书74份,提出整改意见260条,对21家检测机构实施了信用主体扣分,总计扣67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进行了约谈或笔录调查,其中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浙江建宏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实施一般行政处罚。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市、区县(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管理,全市工程检测机构管理能力有所加强,检测工作质量、硬件设施、检测设备、技术力量、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较好地保障了检测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构架趋于合理。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人才引进制度逐步完善健全,程序文件、质量内控文件进一步优化,有效助推检测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更加完善。各检测机构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上报单位基本信息,进一步完善测机构信息档案库,各家与信息平台联网的检测机构能按要求上传钢筋、试块等力学检测数据,使系统发挥出更佳的效果;三是试验操作规范到位。通过试验技能的考核培训及力学试验曲线的日常抽查力度加大,各检测机构的钢筋、试块试验操作明显较以前规范;四是检测机构的软硬件配置逐步提升。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所提升,各环节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内部管理制度逐步优化完善。仪器设备配备及现状基本符合对应资质要求,检测场所环境在满足检测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优化布局,更有利于检测工作的开展;五是通过检查频率的提高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检测机构的企业信用意识明显提高。经过企业自查自纠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项整治检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其中萧山、富阳、余杭三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之后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检测资料方面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对检测工作态度不够严谨,在检测工作各阶段未严格把关,检测资料不规范,影响检测报告的可靠性。其中存在以下几个较为典型的问题:1、部分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不规范,存在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擅自涂改、签名笔迹不一致的问题;2、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不规范,报告信息不全,试验方法、部位等描述不明确,存在审核人、批准人未签字的现象;3、个别检测机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引用的标准未及时进行更新,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未及时建立。
  (二)检测试验标准执行方面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对检测工作质量管理不严,检测人员对检测标准不熟悉,在试验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检测标准,试验操作不规范,直接影响到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其中存在以下几个较为典型的问题:1、个别检测机构钢筋拉伸试验未按标准要求打点或拉断,钢筋冷弯试验弯曲角度未达到标准要求;2、个别检测机构砼试块试压时加荷速度明显偏快超出标准要求,或未按标准要求压至破坏;3、个别检测机构桩基静载试验中,存在沉降未达到稳定标准而加下一级荷载的情况;4、个别检测机构保温层节能构造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试验操作不规范反映了部分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内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测质量控制不严,质量意识有待加强。
  (三)检测业务能力方面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少数检测单位检测技术能力不足,未能正确执行检测技术规程,导致出具的检测报告结论不够准确甚至存在错误,严重影响检测工作质量。其中存在以下几个较为典型的问题:1、个别检测机构对部分桩身完整性类别判断不准确,高应变检测参数取值不合理;2、少数检测机构化学锚栓拉拔检测结果判定不准确,幕墙检测报告平面变形判级错误,外墙、屋面传热系数现场检测参数取值错误,严重影响检测工作质量;3、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所配置检测设备级别及数量无法满足所承接的检测业务的要求。
  (四)机构内部管理方面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已建立的制度未落实执行,导致工作质量不高。其中存在以下几个较为典型的问题:1、检测业务与检测专业人员数量不匹配,检测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日趋增长的建设工程量需求,部分取得上岗证的检测人员实际不在该检测机构从事具体检测工作;2、部分检测机构试块收样时不认真把关,收样试块中存在刻划信息不全或刻划标识不规范的现象,收样砼试块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标养,已试验过混凝土试块或钢筋未按规定存放三天;3、个别检测机构钢筋检测原始记录中最大力总伸长率无原始记录,涉嫌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部分钢筋检测报告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漏输入问题,且所引用标准已过期,未及时更新;4、个别检测机构对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不够重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不及时;5、部分检测机构检测合同签订不及时或检测合同不规范,缺少检测数量和单价;6、少数检测机构混凝土标准养护室管理不够规范,标准养护室的温、湿度控制达不到标准要求。

  三、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较为严重问题的以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浙江建宏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杭州宇诚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3、浙江久正检测有限公司
  4、浙江长城建设检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杭州鼎峰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6、杭州正方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浙江建宏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实施一般行政处罚。
  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工作要求自发文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结束向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整改报告。市总站负责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市建委工程处。对复查发现整改不认真、不落实或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从重进行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要把质量检测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控制环节来抓,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完善相关措施,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日常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的准入与清出,着力建立和完善对检测质量管理的长效管理制度。对近几年受到过一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要增加监督检查频率,并辅以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工作。同时通过检查检测机构与抽检施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准确、真实地掌握各工程检测机构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检测质量。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标准规范及对应资质的要求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和控制检测环境,完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工作制度、检测档案等各方面的管理。发生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变更的,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情况,以及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通过不断优化规范管理制度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程检测工作业务水平,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3、进一步完善检测数据信息联网制度。要督促检测机构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保证体系,强化对原材料控制、试件取样、发现问题处理和督促整改、流程闭合等方面的管理。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验项目,要求逐步实施检测信息联网并建立检测监管平台,通过采取检测数据实施上传的信息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检测数据监督检查。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杜绝误检、滥报现象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诚信管理。扎实开展检测机构的诚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检测机构信息档案库,逐步完善健全检测机构信用档案。根据检测机构日常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和监督检查结果,对检测机构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和考评,并重点关注近几年受到过一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检测机构的信用行为。进一步推行检测分类管理,逐步提高各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规范性,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促进检测行业稳定有序发展。
  5、进一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目前市场环境中部分检测机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十分淡薄,由此带来低价竞争、弄虚作假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对检测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教育,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强化自身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业务上加强检测机构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和见证取样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对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全体检测人员质量意识,法律法规意识。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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