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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法【2006】 47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建设厅   信息来源:浙建法[2006]47号   浏览次数: 5152 发布时间:2006-8-25

【字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
       2、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资质仪器设备最低配置一览表
       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4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5、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汇总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

业务范围

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

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

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5)防水卷材试验

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

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

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

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

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

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

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

13)简易土工试验

    (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建筑材料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可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水率)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

9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10)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11)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砌墙砖、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抗压强度、抗拆强度)

13)路基路面工程检测(平整度测定、承载板测定土基回弹模量、贝克梁测定路基路面回弹模量、超声回弹法检测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土路基现场CBR测试)。

14)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击实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的其它检测项目:

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2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

    二、建设工程专项类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

    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

    2)从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中级、高级职称、从事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3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

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钻芯法等)

2)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

3)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轴压法等)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检测)

5)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

6混凝土后锚固抗拔承载力检测

7)结构变形检测(倾斜、裂缝等)

8)混凝土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超声波检测)

9)砌体结构变形与缺陷检测;(裂缝、风化、剥落、垂直度)

10)结构动力测试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建筑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

1)氯离子含量检测

2)钢筋锈蚀电化检测

3)木材缺陷检测、木材的连接与变形检测、木结构损伤检测

    (二)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

    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钢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

    3)检测机构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钢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

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6)配备必要的钢结构力学计算分析软件。

3、必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钢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冲击韧性、硬度)

2钢结构构件性能实荷载检验

3)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

4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防腐及防火涂层厚度检测)

5)钢结构的连接性能检测(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和预拉力检验、施工终拧扭矩检测)

6)钢结构变形检测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及建筑钢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

1钢结构材料化学分析:碳、硅、锰、磷、硫元素分析

2)钢结构的动力测试

   (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

    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

    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岩土等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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